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案例选编
协议上没签字,就不出赡养费了?
        正文浏览次数:180
  2014/12/10 23:45: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本报记者 张运乾

  韩大妈住在新乐市,今年78岁,老伴去世多年,有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2004年儿子结婚了,2006年年初,儿媳生了一个男孩,韩大妈住到儿子家,帮忙照看孙子。

  韩大妈说,2008年3月,儿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儿媳抛弃了孩子,带着财产走了,至今下落不明。由于韩大妈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于是便带着孙子投靠了当时生活条件较好的二女儿,并与二女儿一家人一起生活。

  2009年10月,二女儿家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没有能力独自抚养韩大妈了。在这种情况下,三个女儿商量并签了一个书面的赡养协议,协议上约定三个女儿每人每月分别给母亲100元生活费,韩大妈带着孙子继续随二女儿共同生活。

  随着物价上涨,慢慢地韩大妈每月300元的生活费不够花了。2010年4月,三个女儿经过协商,签了一份新的抚养协议书,协议规定三个女儿每人每月各给母亲300元赡养费。韩大妈说,由于小女儿当时去了外地,没有在新的抚养协议书上签字,但是在签订新协议后,小女儿给了母亲两个月的赡养费共计600元。

  两个月以后,韩大妈再去找小女儿要赡养费时,小女儿找理由不给,后经韩大妈和两个女儿多次催要,仍然没有结果。2010年8月,韩大妈向新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女儿支付赡养费。

  新乐市人民法院经调查认为,虽然在新的抚养协议书上小女儿没有签字,但是小女儿实际已经支付了两个月的赡养费,对于欠下母亲赡养费一事,属于违约行为。新乐市人民法院判决,韩大妈的小女儿依法支付所拖欠的赡养费及违约金,并应按协议按时支付赡养费。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保健品何以乱招迷住老人眼?
  • 2014/12/11 0:11:09
  • 七旬老人住院遇陌生男探病 谎称儿子同事骗走2500元
  • 2014/12/11 0:11:08
  • 老人遭遇电信诈骗幸遇民警保住钱财
  • 2014/12/11 0:10:34
  • 假冒日本遗孤骗俩老人10多万
  • 2014/12/11 0:10:20
  • 金子擦痣能消炎?济南老人被骗4000元
  • 2014/12/11 0:10:18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老人的悲凉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