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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儿子与娘争房产 七旬老母告儿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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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44:4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目前,一大批旧房改造、拆迁,房价大幅增值,一些当事人受利益因素诱导,不能妥善处理家庭财产纠纷,导致法院涉及城市房屋确权、继承、析产纠纷案件逐渐增多。日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母子互为原、被告的房产诉讼。

    ■争房产母子对簿公堂

  原告刘老太的丈夫谭先生2000年去世,在谭先生名下有位于石家庄市南长街的楼房6间、平房2间。刘老太与谭先生共有3个儿子,2005年在刘老太的主持下,并由长辈亲属见证,将6间楼房分给3个儿子每人两间,刘老太留2间平房做养老之用。以上房产均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谭先生名下。

  2009年初,因该处房产被列入拆迁范围,一家人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刘老太的二儿子和三儿子将母亲告上法庭,提出刘老太居住的两间平房属于未分割的父亲遗产,要求继承相应的份额。已经70岁高龄刘老太不得已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起诉亲生儿子,要求确认2间平房的归自己所有。

    ■两间房属老太应得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全部8间房产属于刘老太与丈夫谭先生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房产属于刘老太所有,另一半房产属于谭先生的遗产范围。因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故其去世后,于老太与3子享有同等继承权。3个儿子在2002年各分得2间房屋,已超过各自应继承的份额。在谭先生的遗产分割后,刘老太留做养老的2间房产属于其分得的个人财产,应依法予以保护,现在二子和三子要求继承2间平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过法院说服教育,谭先生的两个儿子撤回继承起诉,法院判决刘老太居住的2间平房归其所有。日前,刘老太及三个儿子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分别与开发商达成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法官点评:
  
    别让利益淡薄了亲情

    办案法官介绍,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确权、继承、析产纠纷案件逐渐增多,拆迁补偿等高额利益的诱惑让很多人迷失了亲情。弟兄反目,父子母女相争的纠纷,纷纷纠结到法院。甚至有的当事人打完一审、打二审,不惜花费诉讼费和律师费,亲情在财产面前显得非常脆弱。在此,提醒在财产面前理不清头绪、心气不平的人们,再多的钱财买不来血脉亲情,买不来一家人的和谐幸福。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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