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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养老送终”协议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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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44:3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本报讯(记者 张运乾)1月11日上午,本报组织的第32次法律咨询活动在石家庄市迎春巷社区的省医院宿舍举行。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的赵永茂、张庆月、张冰超等三位律师,到现场为老年朋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该所的梁保东律师在本报编辑部值守热线。  

     法律咨询问题选登    

       1.甄女士咨询:我公公有一套房产,他想把房产过户给有精神病的丈夫。请问我丈夫能接受父亲赠与的房产吗?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张庆月律师解答: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和受赠与权,其所获得的财产由无民事行为人的监护人进行监管。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一顺序监护人,首先是配偶,其次是父母和成年子女。因此甄女士作为丈夫的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有权代为丈夫接受获赠的财产,并代为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2.刘女士咨询:我公公去世,婆婆再婚,他们有一套房屋,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他们就我丈夫一个儿子。婆婆再婚后的老伴有三个女儿,都已成家。我想问一下律师,公公的这一套房产怎么分配?婆婆再婚老伴的三个女儿有没有权利分配?   

       赵永茂律师解答:这套房产是你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从法律角度讲如果你公公没有立遗嘱,属于他那部分的财产就成了遗产,由你爱人和你婆婆共同继承,不能因为婆婆再婚而剥夺她的权利。但是她再婚老伴的三个女儿没有权利要求分配该房产。而且在你婆婆去世后她们仍没权利继承你婆婆的财产。  

    3.王女士咨询:我无儿无女,有一套房产,想与他人签订一份养老送终协议。问如何签订协议,签协议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张庆月律师解答:王女士所说的养老送终协议,实际上是法律意义上的遗赠抚养协议。所谓遗赠抚养协议是指受抚养人(公民)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抚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抚养人的协议。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 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第二、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第三、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第四、 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第五、 遗赠抚养协议最好经公证处公证。   

       4.王先生咨询:我有两个儿子和一套二室一厅的住房。我跟小儿子住,小儿子在外面给我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我和小儿子签了赡养协议,约定二室一厅房子归他所有,以后我的生活由他负责。谁知签订协议后,小儿子并没有很好地照顾我,每天给我脸色看,有时候连饭都不给做。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赵永茂律师解答:王先生可以向居住地居委会反映此事,让居委会从中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王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还可以解除那个赡养协议,对财产重新进行分配。   

      5.赵先生咨询:我儿子有一辆轿车,去年9月份将车借给了他朋友,他朋友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了车祸,将他人撞伤。当时他朋友没有停车,直接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经交警事故科认定为肇事逃逸,他朋友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现汽车已被人民法院扣押。我想问一下,儿子作为车主应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现在受害人要求拍卖我儿子这辆汽车,他有没有这个权利?   

       张庆月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如果车主在借车时,没有相关的过错责任(借给喝酒的人,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等等),将不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汽车作为肇事车辆,是肇事司机的侵权工具,在肇事司机无力赔偿受害人时,受害人有权要求拍卖该肇事车辆,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   

       6.胡先生咨询:我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结婚3年后便不再管我,也不登家门。现在,我和老伴想立遗嘱,把财产留给另两个孩子,可以吗?立遗嘱需要哪些手续?   

       梁保东律师解答: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置自己的财产,可以自书遗嘱,也可代书遗嘱或办公证遗嘱。  

    胡先生和老伴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百年以后,他们的财产由其中的几个子女继承。胡先生和老伴可亲笔书写遗嘱,写完后,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为了便于保管,加强遗嘱效力,也可对自书遗嘱进行公证。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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