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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已死受赠人未尽赡养义务能撤销赠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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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44:2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张先生说,他的岳母已经去世了,岳母生前将房产赠与儿子并已经过户。但是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岳母重病期间,也没能很好地护理。张先生问,现在赠与能撤销吗?什么情况下才能撤销?

  唐山正一律师事务所的李莉律师说,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撤销有二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张先生的岳母生前将其房产赠与儿子并已经过户,因此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张先生的岳母已经去世,没有权利人,法定撤销权也无从行使。虽然张先生岳母重病期间,接受赠与的儿子没能很好护理,不尽赡养义务,但张先生的岳母作为法定撤销的权利人,没有行使法定撤销权,赠与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提示: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一年的不受法律保护。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于季男 魏伟)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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