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可选择几家定点医疗机构?
正文浏览次数:499
2014/12/10 23:42: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可作为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还可再选择3至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有管理能力的地区,参保人员选择的数量还可扩大;1年后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还可再提出更改要求。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责任编辑:xhcen)
热点文章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