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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如打着某电器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的幌子,以低价入、高价出“炒电器”和经营特产展销会展位等项目可赚取丰厚回报为噱头,非法集资诈骗钱财2000余万元。受害者大部分是其亲友,连其父母居然也相信女儿在做“大生意”,被骗了20余万元养老钱。近日,广东茂名化州警方侦破这起非法集资诈骗案。(摘编自《南方法治报》)
谎称“高回报生意”诱人投资
1月15日,化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刘某报案称,2018年10月上旬,久未联系的化州朋友董某如打电话给其,称她现在是某电器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掌握了公司一些进货渠道,可低价从厂家进货,再高价销售,回报丰厚。
董某如承诺:“只需要把资金交给我,你什么事都不用做,按投资产品类型、批次,保证每批次获利5%以上,每批货20天左右就可以结一次投资分红及本金。”这“生意”让刘某颇为心动。他被说服后,自2018年10月起先后投入了180万余元。
过一段时间,刘某并没有如期收到董某如许诺的高额“分红”,便催促对方退还本金,董某如却以各种借口推托。经过多次催讨,2018年11月,刘某才收到她退回的一笔25万元本金,余款则一直不肯退还。
今年1月12日后,刘某发现董某如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后来从董某如父亲和丈夫口中获悉她“跑路了”,才知上当受骗。
为还债拆东墙补西墙
被捕后,董某如如实交待了其作案经过。
据董某如交待,由于之前欠人债务,为了弄点“快钱”还债,2016年初,她便想出此“生意经”。只是某电器茂名分公司一名普通员工的她,对外声称自己是公司的运营总监,可以低价进货高价销售,赚取高额利润。通过发布一些所谓的公司内部商品定单、库存等宣传资料,声称是其经营的电器产品,并承诺投资周期在3-20日之间,可获利5%-50%不等。她通过短信、微信等平台,向亲戚朋友推销。除了“炒电器”,还可以“炒特产展位”、做年货等生意。
董某如坦言,一开始以投资名义吸收投资款是为了还债和用于家庭日常消费。后来,为了支付投资人的回报,便采用以新吸收的投资款支付前期投资款本息的方法,不断提高吸收投资款的金额。到了今年1月12日,董某如的谎言无法持续,便关机“跑路”。
董某如交代,她除了支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外,还挪用了投资人300万余元用于个人买房及日常消费。最终,导致2000万余元的资金缺口。这些投资人大多是董某如的亲戚朋友,包括其父母。
“五招”守住血汗钱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投资活动中要牢记“五方法”,守住血汗钱。
一、对照银行存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来识别投资风险。多数情况下,明显高于合法机构的利率和投资回报的,很可能是投资陷阱。
二、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机构或企业是不是具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省政府金融办等国家有关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应金融业务许可证。
三、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不仅要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还要重点查询企业的经营范围,了解其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
四、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五、可以向工商、公安、金融等有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