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给出中老年人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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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老年人消费投诉案件屡见不鲜,而理财投资是投诉的“重灾区”。一些不法机构打着艺术品投资、养老产业投资的幌子,以组织考察、知识讲座等方式,高价销售投资品或虚构投资项目,并允诺高额返利,大肆吸纳投资者资金。
记者特别采访了浙江省消保委,消保委提出了消费警示和维权建议。
案例:
“艺术品投资”实为非法集资
2017年2月,谢阿姨在杭州某公司指定网站购买了艺术品一份,支付2万元。合同约定,该艺术品由网站保管,保管期间所有权不属消费者;1年合同期内消费者可随时交割或出售交易该艺术品,合同期后消费者可全额退还预付款;杭州公司按照合同款的10%作为投资收益分期按月向消费者支付。2018年2月底合同到期后,谢阿姨要求退还货款遭到拒绝。
省消保委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专门针对杭州老年消费群体运作的项目,高价推销所谓的名人字画艺术品。该项目运行涉及多方主体,关系错综复杂。
该杭州公司未按注册地址营业,法人代表注册信息是假的,无法正常联系,担保方江苏公司和网站400电话也多次联系不上。5月中旬,经当地媒体曝光,该公司养老项目涉嫌“跑路”,涉及众多消费者。
据了解,这类项目本身并无其他资金来源,高利息、高提成使其资金链极度脆弱,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彻底断裂,导致消费者财物两空,血本无归。
警示:
莫贪小利失大财
针对警惕非法投资理财项目侵害老年消费权益,省消保委提出了消费警示:
1.提高风险意识,莫贪小利失大财。中老年人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期望丰厚收益的同时绷紧风险这根弦。对于宣传高利率、低风险、稳收益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听、不看、不信。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时不轻易做选择,不贪图小恩小惠,投资后不能对投资不闻不问。
2.增强理财知识,善于识别投资陷阱。消费者要增强对金融行业投资理财知识的专业储备,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咨询专业人士等方式提高对投资理财的认知。同时要善于识别消费陷阱,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不因高收益而心动,不轻信传言、谣言,避免被投资理财平台的活动手段所诱惑。
3.选择正规机构,切勿盲目投资。消费者在投资理财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理财机构,不向非法机构和个人汇款。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企业的办公地址、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信用信息,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查看。
4.签订书面合同,细读合同条款内容。消费者在进行投资理财时一定要和对方签订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协议。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每一项条款的内容,尤其要注意是否存在限制消费者权利、排除经营者义务的不公平条款,签字前可向专业人士咨询合同中是否有违规条款等内容。
(责任编辑: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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