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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买的玩具有质量问题,六旬老人蔡某在和商场协商退换过程中,因情绪激动导致猝死。老人家属认为销售人员有辱骂行为且事后未及时救助导致蔡某死亡,遂将商场告上法庭,索赔52万余元。一审认定商场未构成侵权,但鉴于商场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15万元,法院不持异议。判决后,家属提出上诉。前不久,该案二审在北京二中院开庭。
2016年6月,蔡某在西单商场购买了一台遥控仿真快艇玩具。约一周后,玩具不能正常使用,他到商场更换。同年8月,蔡某再次因玩具质量问题找商场协商,并将玩具快艇留在商场。 8月28日晚7点,蔡某夫妇带着孙子又到商场与销售人员交涉解决方案。被告知无法修理后,蔡某情绪较激动,与销售人员发生了言语冲突。后主管经理来到现场,决定可再次更换玩具。此时,蔡某突然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蔡妻说,事发后,商场员工未采取急救措施,也无人予以帮助,迟至近半小时后才拨打急救电话,致蔡某抢救无效死亡。为此,家属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2万余元。
一审时,西单商场辩称,蔡某死亡系其自身疾病或缺陷所导致的意外事件,与商场的服务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商场已尽到服务场所应尽的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基于人道主义考虑,被告同意对原告补偿1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认为被告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并辱骂蔡某,致使蔡某情绪激动而心脏不适倒地突发疾病,但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被告工作人员对蔡某实施急救措施的做法并无不当,符合社会一般价值判断所认同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对原告补偿15万元,法院对此不持异议。据此,判决被告补偿原告15万元。一审判决后,家属提出上诉,认为商场存在过错且员工态度恶劣。此外,在蔡某倒地后没有实施积极的救助,最终导致其死亡。庭审最后,家属愿意调解,但商场同意一审判决金额。由于分歧较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