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案例选编
特殊劳动关系到底谁管
        正文浏览次数:651
  2018/4/27 9:50:52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据中国之声报道,78岁的薛先生,2014年起就在江苏阜宁某企业做门卫。可2016年却只拿到两个月工资,还有10个月工资被拖欠。日前阜宁县劳动部门表示:由于老人年龄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属其受理范围,管不了。
    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说法,因为老人和涉事企业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管不了”。可是,根据去年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的文件精神: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双方之间用工情形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按劳动关系特殊情形处理。
    既然如此,当薛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倘若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部门都不能为其撑腰,那岂不是纵容无良企业“吸血”?
  (责任编辑:lch)

相关信息
  • 这种诈骗要小心 一不留神就中招
  • 2025/5/12 10:23:55
  • 警惕 这种诈骗手法近来高发
  • 2023/8/7 10:23:13
  • 重复投保,可以得到多倍赔偿吗?
  • 2023/5/17 10:02:37
  • 亲人过世后存款怎么取
  • 2023/5/16 10:06:31
  • 托付余生的另一种可能
  • 2023/5/15 10:11:50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